主人公叫小梅,方文文,馬蒂的小說是《從前有個幼稚園GL》,它的作者是月見柳剎寫的一本校草、青春校園、千金風格的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晉江完結
文案:
高中篇:
1、大小姐喜歡上了誰?有誰能知道?為什麼喜歡了那麼久對方卻那麼討厭自己?是自己的錯還是誰的錯呢?
2、喜歡上了青梅竹馬的她,但是為什麼她就這麼笨看不出來呢?你的眼裡只有妹妹,包括我,也只是妹妹麼?
3、如果小姐訂婚了的話,那我應該是很高興的吧?可是,為什麼又有點高興不起來呢?為什麼你對著所有人微笑,卻不對我微笑呢?即使那微笑是那麼的假,你也不願意給我麼?
4、啊,時代變了世界變了,幼時的夥伴怎麼都變了?明明大家小時候都那麼依賴我的,為什麼現在大家都走遠了獨獨留我在這裡呢?
幼稚園篇:
玲:小椋,我們來玩捉迷藏!
小椋:嗯。
玲:小椋,昨天的動畫你看了麼?玲覺得好好看!紅色戰士好帥氣!
小椋:嗯。
玲:小椋,可以講故事給玲聽麼?
小椋:嗯。
玲:小椋,你的蛋糕可以給玲吃麼?
小椋:嗯。
玲:太好了,小椋!玲最喜歡你了!
小椋:嗯……我也最喜歡玲了。
玲:那我們以後結婚好不好?媽媽說玲要和玲喜歡的人結婚。
小椋:嗯……可是我們才三歲。
玲:那我們長大了就結婚好不好?
小椋:嗯。
玲:那小椋就是玲的老婆了哦!
小椋:嗯。
小椋:哈?
小梅:修,我穿這件衣服好不好看?
小修:好看,小梅最好看了。
小梅:笑什麼笑,傻死了!
小修:哦……
小梅:那麼不高興幹嘛?不想和我玩麼?
小修:不是不是,我最想要和小梅玩了。
小梅:騙人,你答應我不和別的女孩子說話的,你還和那個笨蛋說話!
小修:可是玲不是別的女孩子啊,玲也不是笨蛋……
小梅:哼,你還幫她說話!你是不是喜歡她?!
小修:沒有沒有,我喜歡小梅!
小梅:哼!我才不要相信你。
小修:唔……
小梅:算了,不和你說了,去把蛋糕拿給我。
小修:哦……可是小梅你的蛋糕不是已經吃掉了麼?
小梅:白痴!你不會把你的蛋糕拿給我麼?!
小修:哦。
3、即使是差了八歲也沒有關係,我會慢慢追上你,你就等著我讓我陪你一起吃甜筒吧~
4、雙胞胎什麼的,果然最討厭了!才不想要和你一樣!
喂喂,文案各種無語,
其實作者就是個LOLI控。。。乃們要淡定。
可愛即正義,LOLI即王道。LOLI+百合,光芒照大地!
這其實是一個童話故事,於是大家淡定了。。。
內容標籤:青梅竹馬 情有獨鍾 天作之和 種田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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